各分工会: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构建和谐校园,引导广大教职工及其家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推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3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各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2.夫妻互帮互学,互敬互爱,事业上互相支持。
3.家庭成员之间平等、民主、尊老爱幼、婆媳翁婿和睦,教育子女健康成长成才。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讲究文明礼貌和公共道德,遵纪守法,邻里关系好。
5.家庭文化生活健康向上,家庭环境整洁卫生,维护公共环境。
二、名额分配
50人及其以上的分工会推荐2户,49人以下的分工会推荐1户。
三、评选办法
各分工会按照分配名额组织推荐,经校工会委员会评审确定。
四、评选要求
1.各分工会根据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评选申报。为了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充分发挥家庭在和谐校园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特殊作用,“文明家庭”评选应向一线教工和一般教工家庭倾斜。
2.违法计划生育政策者;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者;当年累计病事假一个月以上者;当年受通报以上处分者,不得被评为文明家庭。
3.不遵循校园管理各项规定,出现私搭乱建、私养宠物、乱设摊点、乱贴乱画、乱扔乱丢现象者取消评选资格。
4.评出的“文明家庭”报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审核,并填写登记表一式二份,附3000字以内事迹材料(含电子稿),12月13日前报送校工会办公室。“文明家庭”登记表在校工会网页上下载。
五、表彰和奖励
评选出的文明家庭,校工会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附件:
一、河南科技学院文明家庭名额分配表
二、河南科技学院“文明家庭”登记表
河南科技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3年11月26日